“容错式”行政执法的淄川实践

2023-08-31 20:50:32 来源: 齐鲁壹点

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张帅

事实上,在依法管理、秉公执法的同时,综合执法人暖心的举措,往往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为进一步深化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建立的“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执法新模式,变“严罚式”为“容错式”,以“柔性执法”彰显执法“温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相关资料图)

“通过在执法方式上不断推陈出新‘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等做法,有效助力了综合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张磊说。

更有温度

“真的不需要缴纳罚款吗?太感谢你们了,以后我一定更加注意,请你们监督。”驾驶员杨某为求方便,车轮未冲洗干净就开车上路,污染了路面,就在他正准备接受执法人员的处罚时,得知轻微违法“首违免罚”举措后,感到十分惊喜。

就在前几日,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沿张博路执法巡查时,发现一处施工现场运输车辆进出密集,工地冲洗人员未冲洗干净车轮导致轮胎带泥污染路面,对路面造成一定污染。执法人员当场指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宣传“滴撒漏”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司机提高法律意识。随后,执法人员告知杨某的行为情节轻微,具备立即改正的条件,且在本年度首次违法,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轻微违法“首违不罚”情形。加之当事人态度诚恳,立即将路面清洗干净,保证了车轮清洗干净后再上路,经现场核实后,执法人员不予以行政处罚。

也正是因为执法部门秉持着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法治的观念,城市管理才变得更有温度。

更有认同

“这次改变了我对综合执法部门的印象,他们既有严肃的一面,更有暖心的一面”市民李某深有感触讲到。

数日前,李某为了方便经营,制作违规宣传广告张贴于门窗进行宣传,成了一名违法者。经核查,执法队员确认李某是在门窗张贴广告进行宣传,系首次违法,且情节轻微。根据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签署了《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与此同时,让当事人穿上“红马甲”做城管志愿者,正因如此,李某也体会到了城市管理工作的不易。

公益减罚,是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探索建立的“首违不罚+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执法新模式的生动体现。指的是对部分应当受到罚款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经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后,违法行为人自愿向行政执法部门申请在指定的公益岗位上,以提供服务的形式来折抵罚款的制度。这一点减法,“减”去的是罚款的冰冷,“加”上的是执法的温暖。

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公益服务代替罚款,将“执法+服务+公益”有机结合,以此提升城市管理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刚柔并济

“今天的主要任务是巡查般阳路,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细致、耐心,确保执法后没有反弹……”

“不能在这里摆摊,车流量这么大,万一发生剐蹭很危险……”

数日前上午8:30时,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巾帼执法中队开始了当天的第一轮巡查。“大姨,这里是进入蒲松龄景区的主通道,游客通行量大,您在这里卖气球既堵塞通行,又存在气球爆炸的安全隐患,不能在这里卖气球,您要到那边的规定地点进行售卖。”

这是执法中队到蒲松龄景区开展劝导管理的场景。

据了解,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应对新时期执法形势,组建巾帼执法中队,坚持柔性执法、智慧巡查和人文普法一体化落实,按照“早8点、晚6点”错时执法原则,对城区主次干道的市容秩序进行精细化巡查。行动中,“巾帼执法中队”采取教育规范、限期整改和立案处罚“分步走”方式,督促引导临街商户、流动商贩依法规范经营,培树了执法效果和普法效果相统一的柔性执法服务品牌。

全方位推行柔性执法,变“重管理”为“细服务”变“严罚式”为“容错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这是淄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的摸索与实践。

“今年以来,我们持续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深入落实推进柔性执法,面对轻微违法行为,将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群众的接受度和违法行为整改率都大大提高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董猛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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